司法解释释义:以索债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因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应视为非法拘禁,不能以绑架勒索罪论处。
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19号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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