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押金问题:房东可否不归还?
时间:2023-09-30 20:40:07 25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如果房东不退还押金,消费者可以通过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作为承租人,如果自身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如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损坏租赁物等行为,出租人拒不退还押金没有正当理由和法律基础,也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针对房东不退押金的问题,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通过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作为承租人,如果自身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如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损坏租赁物等行为,出租人拒不退还押金没有正当理由和法律基础。自然也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消 费 者 协 会 能 管 什 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协会具有以下七项职能:

1.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 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 对投诉事项涉及的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作出处理;

6. 对涉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必要时可进行查询,被查询者应当予以答复;

7.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批评、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违法经营者。

此外,消费者协会还可以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并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作为承租人,如果房东不退还押金,可以通过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协会具有七项职能,包括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对投诉事项涉及的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作出处理,对涉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必要时可进行查询,被查询者应当予以答复。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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