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是怎样的规定
时间:2023-03-10 09:30:35 3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有租赁权、附有特别担保的债权、附停止条件的债权。租赁权对于租赁物的受让人来说仍然有效存在,租赁权本身没有受到租赁物转让的影响,故对于承租人来说,其租赁权没有受到损害,租赁合同的目的也未受到妨碍,当然不会发生债权人撤销权的问题。

一、房东变卖房子,租客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房东变卖房子,租客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效力不变,仍然是有效的。

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房东将房子卖掉之后,租赁合同也仍然有效,新房主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不能把租客赶走。

二、租赁合同和转让合同的区别

租赁合同与转让合同的区别有: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合同中出卖方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转让合同是转让人转移标的物的权利,受让人支付对价。

三、出租人有哪些权利?

出租人的权利主要有:1、收取租金权出租人可以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对租赁物的转让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有权出卖、赠与租赁物。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应当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和承租人继续有效。租赁物转让后,当事人又解除转让合同的,承租人与原出租人恢复租凭关系。3、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出租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租赁物的收回权租赁合同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出租人因过错未受领租赁物的,在租赁物滞留期间,应当承担迟延受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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