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职工在下班回宿舍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且该事故并非由职工本人主要责任造成,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提取后的摘要:职工在下班回宿舍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且该事故并非由职工本人主要责任造成,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定义,即职工在下班回宿舍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且该事故并非由职工本人主要责任造成,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因此,我们可以将原文中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改为“可以认定为工伤”,将“非本人主要责任”改为“该事故并非由职工本人主要责任造成”。这样改写后,句子的意思不变,但更加简洁明了。
分析
标题:关于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法规分析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告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服务的重要途径。然而,互联网广告的滥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将对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解读。
首先,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定义和范围,并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监管主体。同时,该法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审查标准,强调广告内容应当健康、积极、合法。此外,该法还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计费方式和透明度,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其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规范进行了细化。该办法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审查标准、内容要求、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监管主体,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互联网广告的违法行为仍然屡见不鲜。对此,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总之,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未来,随着互联网广告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互联网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推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之,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未来,随着互联网广告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互联网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推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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