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将提高困难群众的救助别贴标准作为2010年十项民生工程之一,大幅提高了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55元提高到300元;牧区A、B、C类低保标准由1300元、1100元、900元分别提高到1800元、1500元、1300元;对参加医疗保险和城乡一体化大病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户未成年人每人补贴55元、成年人每人补贴100元,确保城镇低保户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一体化大病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为切实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重点解决好城镇低保家庭生产生活问题,锡林浩特市及时足额发放了城乡社会救助资金。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318户、10997人享受城市低保救助,共发放低保救助金246万元。同时,补发1-2月份城市低保救助金,每人补发45元/月,共补发99.2万元。1-3月份救助城镇医疗救助对象43人,发放救助金21.1万元;牧区医疗救助对象8人,发放救助金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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