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行政复议程序有哪些步骤
法院行政复议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复议申请申请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一步骤是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的关键,申请人需要在这个期限内向适当的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复议受理。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如果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复议机关将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如果复议申请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复议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
(3)如果复议申请符合规定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复议机关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3.行政复议。在复议受理之后,复议机关将进行实质性的复议审查,包括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4.执行。
复议决定作出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如果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因此,在申请行政复议时,申请人应当注意遵守法定申请期限。
二、交通行政复议规定
1.交通行政复议规定主要涉及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况。
2.根据规定,申请人可以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交通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3.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行政复议规定》第六条规定了: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第七条和第八条还规定了可以向交通部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以及申请期限等内容。
三、交通行政处罚程序
1.交通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及听证程序。
(1)简易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清楚、有法律依据且罚款数额较小的违法事实所适用的当场处罚的程序;
(2)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说明理由、告知权利、陈述和申辩、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送达等的一般程序;
(3)听证程序则是为了保障处罚的公正性而公开举行听取相关意见的程序。
2.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或者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则规定了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情况下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以及当事人应当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
通过了解以上关于法院行政复议程序、交通行政复议规定以及交通行政处罚程序的内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法律程序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在面临相关问题时,我们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如果您有更多关于法律问题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n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n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