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并且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程序: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中还需要写明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
4、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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