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用地程序是:建设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政府批复文件、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许可等材料,审查受理材料后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审会研究、报市政府审批,缴纳划拨土地成本费,领取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
划拨用地程序是什么
划拨用地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地条件主体条件的用地单位,可以向有关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将土地无偿给用地单位使用的制度。由于划拨用地属于无偿用地,国家对划拨用地的用途和主体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以保证土地合理合法的使用。用地主体应当首先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划拨用地申请,填写有关申请材料,之后再由土地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用地范围进行实地勘察,最终依法批准划拨用地申请。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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