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婚后短暂相处又要离婚应该如何办理
复婚后又想离婚的,有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2.如果协议不成,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由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等待法院立案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在七日内立案;
4.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
起诉法院离婚需要三到六个月时间能判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申请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n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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