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购买是否存在安全风险?
时间:2023-07-03 19:00:36 24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没有处方买处方药违法。据相关药品管理的法律,个人卖药品是违法,处方药须医嘱才可以购买,没有医嘱应当不能卖,卖家私自售卖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出了问题,要负法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药品零售企业未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条件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需要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

2、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当地药品零售企业经所在地县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可以在该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点并在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内销售非处方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向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

2、递交材料,递交与所申请经营类型相关的材料;

3、材料补正,受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并告知申请单位补正材料;

4、审核阶段,审核周期为30个工作日;

5、资质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从申请到筹建需要一段较长的周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国家根据非处方药品的安全性,将非处方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药品零售企业未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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