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妥善处理村里征地拆迁
1.当你的农村房屋面临拆迁问题产生争议时,你可以选择通过谈判、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多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弄清楚一件事就是,你的争议到底是跟征收方之间的外部补偿问题,还是涉及到补偿金、安置房等内部分配问题。
如果是前者,你可以尝试通过谈判、申请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甚至是行政诉讼等各种途径来解决;但如果是后者,那就主要靠你们自己去协商解决了,实在不行的话,就只能诉诸法律,让法院来做最后的判决。
2.关于房屋产权纠纷的解决办法,其实也是因情况而异的。
总的来说,大致有这么几类解决方案:
(1)凡是涉及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方面的纠纷,以及与这些房屋相关的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只要你觉得权益受到了侵害,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如果你和拆迁方因为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产生了矛盾,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这个时候,你可以找负责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如果你对这个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后的15天内向法院提出上诉。
(3)如果是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这样的事情引发的纠纷,这其实是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行为,如果你对分房有异议,或者认为单位分房不公平,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受理,而是应该由单位或者相关行政部门来解决。
(4)如果单位分给你住房使用权并且签了合同,然后你因为个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者被单位开除了,单位想要收回房子,这时候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如果你认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了你的通风、采光,或者是因为污染导致的纠纷,你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如果是因为违章建筑引发的房产纠纷,或者是因为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发的纠纷,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按照规定处理或者处理不当,你对此不满,你可以将其作为行政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你是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物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或者是因为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你可以将其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谈判
首先啊,你得知道自己能拿多少赔偿金,这可不是随便说说就能确定的事。
到底能拿多少呢?那就得先做个大概的估摸。
比如说,你要是遇到房屋征收这种情况,你得把你家的房子值多少钱,装修用了多少钱这些事儿搞清楚。
这样一来,你就知道自己大概能拿到多少赔偿金了,不会狮子大开口,也不会要得太少。
其次呢,你得启动法律程序去查查这个项目有没有违法行为。
这一步非常重要,因为补偿谈判就像商业谈判一样,你得有自己的筹码才行,不然你就失去了主动权,或者只是在浪费时间瞎扯淡。
启动法律程序去查项目,找到它的违法点,就等于给你的谈判加了砝码。
找到的违法点越多,你的筹码就越重,你在谈判中的主动性就越大,拿到高额补偿的机会也就越高。
再者,你得提前想好谈判的策略和方案。
在谈判开始之前,你得先了解自己手里有哪些筹码,在哪方面可以争取到更高的补偿,在哪方面可以做出一些让步等等。
同时,你还要了解一下征迁方的情况,比如他们的征迁期限是多久,他们跟和你情况相似的被征迁户是怎么谈的等等。
然后,你要结合自己的优势和对方的弱点,制定出一套合理的谈判策略和方案。
最后,在谈判过程中,无论对方用什么手段威胁你,或者给你什么好处诱惑你,你都要保持冷静。
既不要显得过于软弱,别人说啥就是啥,也不要表现得太过强硬,对人家充满敌意。
你要明白,征地拆迁这种事情,通常会有很多次谈判,这次谈不成并不代表你的筹码不够,或者是你的期望过高。
你要做的就是继续走法律途径,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筹码,或者反思一下是不是你的期望真的太高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就得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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