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其他各类人才
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其他各类人才所在单位凭相关材料向街道(园区)递交书面申请;
2、街道(园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材料报区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
3、经复审后,区人才办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材料交区房产办。
(二)专业技术人才
1、专业技术人才凭相关材料向主管单位递交书面申请;
2、教育、卫生、农业等主管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材料交区房产办。
(三)青年创业人才
1、青年创业人才所在单位凭相关材料向区人社局递交书面申请;
2、区人社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材料交区房产办。
二、房产复核及公示。
区房产办收到各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房产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提出复核意见后报区人才办。
三、配租及入住。
区人才办根据房源总量及载体的实际需求,给各载体分配一定数量的房源;区人才办会同**集团根据各载体平台对人才急需的程度及人才等级等综合因素考量,确定房源分配形式;区**集团与平台载体、企事业单位签订《岳阳市人才公寓租赁合同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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