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应该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吗不应该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如果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可以获取到公司的赔偿。那么女儿的死亡能认定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从案情描述来看,该女子只是单纯地去钱塘江边散散心,既非在工作时间出行,又非执行工作任务。按道理公司一分钱不赔也是合理的这家公司本着人道主义补偿了家人6万元,已经算得上是仁义至尽。
二、父母向成年孩子索取回报的行为理所当然吗
我国《民法典》第1067条有规定: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我们都知道,孩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中国有句古话叫做“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体验生活的机会,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回报他们。
但同时,父母也应该尊重孩子,尊重生命。
如果自己的家人不疼惜你、爱护你,反而无底线吸血,你也可以选择拒绝,按照法律规定,定期支付赡养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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