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伤残怎么换算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方法有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直接起诉,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当事人因伤致残,可在治疗终结后书面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应当向当事人介绍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鉴定有异议,在接到鉴定结论或复印件后3日提出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造成伤残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向对方索赔。受伤未致残、受伤致残、死亡的这三种情况的赔偿项目,具体如下:
1、受伤未致残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受伤致残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三、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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