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平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流程怎么走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二、南平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办理依据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2.《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拟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第九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申请变更执业注册地点,应当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二十条:乡村医生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过程中,在未完成新的变更执业地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在南平地区想要办理乡村医生职业资格证明,需要满足的法律流程,就是来到当地的卫生局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受理之后会将审核结果送到我们的手上,乡村医生必须要有职业资格证明,才能从事乡村医生的工作,否则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有任何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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