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制度乃是刑事诉讼法中一项强制性措施,赋予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特定条件之下暂时脱离监禁生活,静待审判程序顺利进行的权利。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未曾躲避法律机构的侦查工作、也没有故意污蔑司法检控以及审判等方面的不当行为,更无新的违法行径出现,那么在案件宣判之际,法院有可能会充分考虑到上述因素,从而对其作出适当减轻处罚的裁决。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必然会被判处刑罚,因为最终的量刑结果及其程度,仍然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全文4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