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借用合同违约赔偿违约金的标准
合同违约赔偿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
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一)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
(二)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二、拆迁房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处理这个拆迁房买卖合同违约的话可以通过直接按照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要求政府履行协议。
如果还是解决不了的话可以找律师来起诉维权的,不过最好还是按照合同违约来赔偿或者继续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违约金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指的是按照合同规定或约定,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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