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廖氏两兄弟因赡养母亲意见不合,竟然同室操戈,弟弟被哥哥持刀砍成轻伤。11月14日,媒体从石城县人民法院获悉,行凶哥哥廖某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廖某林、廖某森系同胞兄弟,6月10日晚9时许,兄弟俩在廖某森家中商量赡养母亲事宜时,因意见不一发生争吵和扭打,廖某森用拳头打伤廖某林左眼角,廖某林恼羞成怒,遂跑回家拿了两把菜刀返回现场,并用其中一把菜刀砍伤廖某森左手手臂。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廖某森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10月31日,兄弟俩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哥哥赔偿弟弟一切经济损失共10万元,弟弟出具谅解书,要求法院对哥哥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经一审法院审理,廖某林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愿认罪和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本案又系因家庭纠纷引发等情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全文3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