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自己打刑事官司起诉?
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就可以自己打刑事官司起诉。刑事案件起诉程序有: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人民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哪些情况?
1、二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2、一个月,一个半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3、三个月或三个半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符合《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自诉的条件,那么完全是可以由受害者或者是相关的人员,直接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的,而这个流程是需要递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跟民事诉讼流程是比较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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