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可以当天变更诉讼请求吗
1.在行政诉讼活动中,诉讼请求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变更。法院在审理行政争议案件时,通常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原告有权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3.需要注意的是,变更诉讼请求并不是随意的,它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一审流程及条件
行政诉讼的一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起诉:行政诉讼需要当事人主动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后,会进行审查。
(1)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会在7日内立案受理;
(2)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则会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一旦案件被受理,人民法院会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始一审程序。
3.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会主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不适用调解。
三、变更请求的限制
1.虽然行政诉讼活动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但这种变更并不是随意的,它受到一定的限制。
2.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意味着,一旦举证期限结束,当事人就不能再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
3.变更诉讼请求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应当与原诉讼请求有一定的关联性,不能是全新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中的诉讼请求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变更,但这种变更受到一定的限制。当事人在进行行政诉讼时,应当了解这些限制,并在合适的时机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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