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市误将消费者当成小偷偷东西的,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超市不赔偿损失时,消费者可以起诉超市。
一、顾客在超市摔倒了应付什么责任
顾客在超市摔倒的,责任一般是由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超市经营者负责。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客人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吃饭时吃出虫子怎么赔偿?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受到保障。消费者吃到虫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2、根据食品外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要求索赔。
3、拿着购物小票到超市要求索赔。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三、超市打碎东西没赔走了能找到我吗
顾客不小心将商场的东西损坏了应当赔偿和道歉,如果当时直接走了的话超市会通过监控或者报警来处理,但是按照相关规定,顾客只要不是故意损坏,是不要赔的。超市强制索赔是不能执行的。如果被损坏的商品无法恢复原状,消费者应该按照商品的市场价赔偿;如果是可以修复的,消费者应按照修复所需的费用赔偿。如何处理这类纠纷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但从情理上讲,损坏东西应该由损坏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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