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曾用名不可以抹去,曾用名是表明你曾经使用过该名字,并已申请做了名字的变更。关键时刻会有使用到的作用,如果去掉的话也会对当事人自己造成不便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户口本曾用名能抹去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n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n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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