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警戒具主要用于制止和防范具有现实危险行为的罪犯,不能作为单纯惩罚罪犯的手段。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戒行为,受法律保护;但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警戒具。
一、监狱是否可以玩手机
监狱犯人不可以玩手机。正在服刑的罪犯,除必须的生活用品之外,其他物品如手机、首饰等有可能使罪犯与外界联系或者构成监狱安全隐患的物品,都应由监狱管理局代为保管,或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具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通讯工具,如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与外界联系时,必须报经主管机关同意并有管教在场。
一、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1、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
2、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3、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4、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5、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6、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二、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1、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2、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3、欺压其他罪犯的;
4、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5、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6、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7、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8、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二、剥夺政治权利由哪里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由这里执行: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应当在主刑执行期间使用,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生效后,送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对其剥夺政治权利实施处罚。主刑未执行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将失去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和警戒作用;
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移交公安机关执行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自主刑执行完成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
三、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理
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坚持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双向保护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犯罪临时性,冲动性因素较大,因此其可改造性,可教育性也较强。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人员办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实行特殊保护,如设置特殊席位,对待方式,不使用戒具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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