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金融诈骗以及利用虚假信息进行贷款案件中,若不存在恶意拖欠行为且能够按照约定及时还款的话,是无需面临被判入狱的风险的;
然而,如果在获得贷款之后便失去联系,并且恶意拖欠贷款不偿还,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对银行的欺诈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通常为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则极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面临被判入狱的风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提供虚假资料进行贷款,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当涉及金额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时,即构成犯罪,最低量刑标准为五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刑罚则可能包括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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