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每月能领取多少
根据定义来看,失业保险金身为临时性补偿,很明显,在时间上是存在着一定限制的——明确的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具体时间根据其所在单位为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累计缴纳满一年不到两年:三个月;
2、累计缴纳满两年不到三年:六个月;
3、累计缴纳满三年不到四年:九个月;
4、累计缴纳满四年不到五年:十二个月;
5、累计缴纳满五年不到七年:十五个月;
6、累计缴纳满七年不到八年: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纳每增加一年,可享受到的失业金时间延长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申请领取上次失业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失业人员必须符合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却没有领取的,可以申请一起领取上次应该领取而没有领取的失业金,时间可以叠加,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月。
想要领取失业金的朋友们要注意了,一定要记得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的60个工作日内前往相关机构(劳动就业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金的手续。
二、失业金领取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长沙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如何计算);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办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求职登记表》
3、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二份
4、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街道(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开具的失业证明一份
5、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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