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郊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能维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自治区、直辖市。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务院可以提高特殊情况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如何处理拆迁协议纠纷。行政裁定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裁定。行政强制、司法强制(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在行政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二)司法强制执行: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实施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和司法强制只有一种选择。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求或者申请强制拆迁时,一定要非常慎重。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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