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机构分为三个层次: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中央政府由国务院及其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组成,共25个;地方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分、各工作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旗和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旗和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民族乡政府。
我国的行政机构包括三个层次: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中央政府包括国务院及其组成部分(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共25个);地方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分(各工作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旗和自治县的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旗和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民族乡政府。
地 方 政 府 包 括 哪 些 部 门 ?
地方政府是指国家或地区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包括省、市、县、自治州等。地方政府部门是地方政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实施地方性法规、政策,以及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事务。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地方政府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包括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人民政府主席等。
2.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包括市长、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席等。
3. 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包括县长、自治县县长、市辖区人民政府主席等。
4.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包括乡长、民族乡长、镇人民政府主席等。
此外,还有一些部门属于地方政府序列,如本级人民法院、本级人民检察院、本级公安机关等。这些部门的具体职权和职责由地方政府规定。
总结:本文介绍了我国行政机构的三个层次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构成。地方政府部门是国家或地区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地方性法规、政策,以及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事务。主要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此外,还有一些部门属于地方政府序列,如本级人民法院、本级人民检察院、本级公安机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全文》第十五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