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代位追偿的前提条件:
(1)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2)投保了车损险;
(3)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公民在购买车辆之后,可能会给车辆购买保险,如果后期被投保的车辆因为保险人之外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等的原因而受到了损害,保险人因为损害的发生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那么保险人就享有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
一、汽车修复修双方到底是谁付的修车费
代位追偿修理费由保险公司垫付,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二、代位追偿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追偿权实现的条件:
1、必须投保相应的财产损失保险;
2、被保险财产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3、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且在保险期间;
4、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5、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向责任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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