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违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临时停车,司机当然不能离开,随时准备开走)。机动车应当在交管部门规定的地点停放。当然如果交警在人行道上划了停车标志,划定了停车区域,是可以停车的。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车停在哪里算违章停车
违章停车的地点:
1.在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之间的隔离设施和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能停车。
2.在加油站、急救站、消防栓、公共汽车站或是消防大队门口,或离这些地方不到三十米的路段不能停车。
3.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弯路、窄于四米的道路、桥梁、陡坡和隧道等路段,和上述地点不到五十米的路段不能停车。
4.在车辆没有停稳之前不能打开车门和上下人,不妨碍他人或车辆时才可开关车门。
5.车停在路边时要紧靠右侧,驾驶人不能离开车辆,上下人、往车上装卸物品之后要立刻开走。
6.公共汽车除了停在站点可以上下乘客,其他地方不能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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