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由股东自己约定。
一、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有规定吗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没有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但规定公司设立或变更时,出资期限由章程约定。也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达成协议,但应符合实际生活条件和逻辑。可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如下:
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约定;
2、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越长越好;
3、在规定的认购期限内未足额出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认购时间,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
二、认缴出资时间最长多久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资本由全体股东出资认购,对于认缴出资期限法律未作统一规定。依照股东大会约定,按照公司规章制度限定其最长认缴期限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该期限内未按期缴纳的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司的注册资金应该是多少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的条件,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的限制,也就是说投资者零资金也能注册公司。
注册公司的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了认缴登记制,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的股东可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以及出资期限,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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