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
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相对人进行追认的,合同就有效,相对人不追认的,合同无效。
一、无权代理的问题
无权代理不一定无效,其效力待定。法律赋予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效力的决定权,被代理人对该合同予以追认的,视行为人的代理为有效代理,被代理人对该合同不予追认的,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二、无权代理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它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无权代理合同最终被被代理人追认了,则合同有效;如果没有被被代理人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对于无权代理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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