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女方正常情况下可以得到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获得。如果男方在婚关系存续期间有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财产时可以依法让男方当事人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财产分配问题?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
原则上,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至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夫妻双方先自主协商,可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于不动产等价值较高的财产,还可以按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就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了共识的,可以订立离婚协议书,并进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任一方都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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