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多久执行
法院的主要任务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判机关,其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法院工作适用对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被告人除自己进行辩护外,有权委托律师为他辩护,可以由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为他辩护,可以由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为他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提醒您,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法院判决书下来,多久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十五天内没有一方上诉则送达完成即生效,再加判决主文规定的履行期限,即可申请执行。一般顺利送达的在一个月内即可生效,如果送达不到需要公告的则还需60天的公告期间。
这个实践当中更看法官的效率的,如果法官不忙,也很积极,今天早上开了庭下午就给判决书也完全有可能,然后双方当事人也愿意过来签字,那么就双方已签字即送达完成生效了,反之则需要很长时间。
三、一般判决书下来了多久执行
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一审判决是指判决作出后15日内,双方均无上诉,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终审制中,二审为终审,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因此,判决在判决后自动生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四、舒城法院判决书下来后多久执行呢?
关于舒城法院判决书的问题作出解答:
判决书生效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审判决书送达后15内生效,二审判决书立即生效。判决书生效后,法院不会主动执行,需要你想当地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6个月内执行。
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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