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工地意外死亡首先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确定具体赔付的项数以及数额。然后需要明确事故责任分担的一些问题,虽然实践当中受害方的责任比较小,但是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如果明确是工伤,受害方没有事故责任,受害方可以向赔付方要求相应的赔偿,然后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的标准是:如果确定系工伤事故的,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中第1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的;
2、工作期间在工作地点,从事和工作有关的事情而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了暴力导致受伤的;
4、因工作原因久了患上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受伤或在发生事故后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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