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鹰潭医疗广告审批材料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2.广告内容中相应诊疗科目医护人员资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4.广告成品样件。
二、鹰潭医疗广告审批时间
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鹰潭医疗广告审批法律规定
《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修订)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局令21号)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依法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广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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