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开庭必须双方去开庭吗
你要是想打个劳动仲裁官司的话,其实不用自己跑腿!你可以找个代理人来帮你搞定这个事情。
具体怎么做呢?就得看我们国家那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怎么说的。
里面说,如果你要让代理人帮你参加仲裁活动,那你得先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写封委托书。
这委托书里头得写清楚你要委托他干啥、有多大权力。
然后再在上面签个字或者盖个章,这样子就行。
这样一来,对咱们这些当事人来说,办事儿就更方便了;二来嘛,也能保证仲裁活动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二、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重新仲裁吗
要是你觉得仲裁裁决结果不对劲儿,那就别想着让他们再来给你评一次!因为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来说,只要仲裁裁决出来了,它就立刻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你还是觉得这个裁决有问题,那你可以去法院告他们,申请撤销那个裁决,或者求法院不要把那个仲裁裁定当回事儿。
不过呢,你得有足够的证据才能让法官同意你的请求,比如说你要有法律依据来证明那个裁决应该被撤销,或者有什么理由让他觉得那个仲裁裁定不能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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