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赠送的房产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自由意志。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夫妻享有的继承权利本身,另一方不能共有,双方分享的只是继承得来的财产,因此,如果作为继承人的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以损害其权益为由提起诉讼的,原则上是不应该予以支持。
一、婚后的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子女婚后继承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5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