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证据显示没有诈骗行为的,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公安机关的立案条件是:
(一)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二)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三)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诈骗罪的报案材料有哪些?
1、案发经过文字材料;
2、报案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律师律所证明函和委托书);
3、转账流水书面证明材料。
二、诈骗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诈骗罪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提起自诉吗?
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诈骗行为公安机关却不立案的,可以提起自诉。在我国,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包括故意轻伤案、重婚案、妨害通信自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等。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诈骗罪立案后公安机关需要侦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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