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土地分为两类:
第二类区域范围为金下街、竹池街、新津街、欧丁街和龙翔街。补偿标准:耕地85433元/亩;园地65733元/亩;林地30867元/亩;养殖水面88677元/亩;未利用地26300元/亩。
三类区域范围:外沙镇和新溪镇。补偿标准:耕地:64600元/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
爱图县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被征地人,上述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咨询律师团。
全文4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