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假期间算工资不包括休息日吗
在正常情况下,员工在休息日并不会获得薪资待遇,因为用人单位在进行每月薪资计算时并不包含这部分时段的薪水。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我们在休息日参与额外的工作活动,他们须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以下更为详细和明确的规定来向我们支付加班费用:
首先,假期当中如果需要让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话,需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的150%作为补偿薪酬;
其次,若工作性质决定必须在休息日加班且无法给予相应的补休,他们也需要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的200%作为工资报酬;
最后,若工作覆盖了法定节假日,则应付给我们不低于基本工资的300%作为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请假期间受伤是否能算作工伤
因为是请假期间出现受伤,不属于工伤。
应当认定为工伤情形的是: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n(一)故意犯罪的;\n(二)醉酒或者吸毒的;\n(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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