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的主要职责有: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主持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3、经董事会同意提名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管,决定其报酬、待遇等。4、主持制定公司年度财务和预算方案,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审核公司发展规划。5、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上报重要报表、资料。6、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代表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7、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是什么?
1、主持和召开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2、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3、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和利润指标。4、组织讨论和签订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组织讨论和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6、组织讨论和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清算工作的方案。7、组织讨论通过公司的章程的修改。8、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它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9、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报股东会批准和备案。10、决定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股东会备案。11、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12、处理其他由股东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公司法》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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