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最新政策
时间:2023-08-21 21:30:05 3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南京市城区及所辖农村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从每月860元提高至每月900元。想要申领低保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残疾人证、独生子女证、土地承包经营证明、申请之日前12个月家庭存款账户的流水单、适龄劳动力未就业的就业登记证、培训及推荐就业记录材料、失业证明、诊断证明及治疗记录等材料,具体要求可去当地民政局办理。

南京市城区及所辖农村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月860元提高到了每月900元。如需申领低保,则本人持有下列资料,去当地民政局办理:1、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如有残疾人证、独生子女证的也带上;2、收入和房产证明,农村居民需带上土地承包经营证明;3、申请之日前12个月家庭存款账户的流水单;4、适龄劳动力未就业的,需带上就业登记证、培训及推荐就业记录材料。失业人员则带上失业证明;5、患病人员,带上此前1年内的诊断证明及治疗记录等材料;6、其他特殊证明材料。

【南京低保申请条件】

根据我国《低保法》规定,低保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南京作为我国的一个城市,也有一定的低保申请条件。

根据南京市政府的文件,低保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南京户籍居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南京低保标准;

4. 家庭财产符合南京低保政策的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低保申请人应主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接受相关审核和调查。一旦审核通过,低保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低保金和其他福利。

总之,南京低保申请条件包括具有南京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南京低保标准以及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核和调查。

南京市低保标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也随之改变。申请人应满足南京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南京低保标准以及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核和调查。

《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规范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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