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情况下在商场受伤都可以向商场索赔。
1、如果客户因商场未履行保障客户安全的义务而受伤,客户可以与商场协商,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所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不能判决如何赔偿。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经营者,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者的安全义务并不是无限的,即在合理的限度内。此外,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必须认真履行安全义务,消费者也应注意安全,避免事故。
2、如果客户因自身原因受伤,不能要求商场赔偿。
3、如果是第三人行为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索赔。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履行安全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孩子在商场受伤是谁负责责
小孩在商场受伤,首先看导致受伤的原因,若是因地滑或其他商场过错原因导致,则可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若不是商场原因导致,再看是否是由第三人导致,第三人导致的就由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商场对第三人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有过错,如商场安保人员未及时制止伤害行为,商场只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全文7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