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三十以下。
一、诈骗一审前全部退赃的量刑
对于退赃、退赔的案件,法院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做出判断,尤其是退赃、退赔的自愿性,这是非常重要的审查因素。诈骗罪为非暴力型犯罪,可相比较于其他严重暴力型犯罪从宽幅度大,由于诈骗罪对人身危害性较低,全部退赃、退赔后所弥补的损失程度几乎可以达到百分之百,因此综合以上两个方面来看,对于全部退赃、退赔的案件,对被告人的量刑可以减少到基准刑的20%~30%。
二、积极退赃的量刑情节
很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犯罪后,对自己是否要积极退赃心存疑问,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所得赃款已被挥霍导致不能退赃;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会认为退赃后又不能减轻刑罚,故不积极主动退赃。这些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在犯罪后积极退赃时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且主动退赃、退赔可降低犯罪所带来的危害后果,同时可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等,这些都是量刑时可考虑的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所以,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积极主动退赃、退赔,没有退赃、退赔能力的,可以由家属代为退赃、退赔,争取将犯罪危害降到最低,以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盗窃罪退赃如何减刑
盗窃罪退赃减刑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盗窃罪积极退赃一般会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可能对其从轻处罚。而要是犯罪数额较大,并且情节轻微,又有退赃情节的话,那么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退赃是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如果罪犯退还了赃物,综合考虑罪犯这个盗窃案的犯罪性质,这个行为在对损害结果上有一定的弥补,所以这个是可以相应减轻出发的;
2、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盗窃罪中酌情减轻刑罚的情况,如果盗窃的是近亲属的财物也可以从轻处罚;
3、还有是如果行为心态上积极赔偿被盗人或者受害人,也就是说,如果罪犯非常积极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尽可能弥补这个损失那么会考虑这个案件的综合性质,或者赔偿数额和罪犯赔偿能力等方面从而减轻处罚;
4、如果自愿认罪,罪犯当庭自愿认罪,也会从轻处罚,这其中会考虑到罪犯的性质罪行的轻重,罪罚的成都可以减轻处罚;
5、如果罪犯取得了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也会实行相应的减轻处罚;
6、还有其他的减轻情节,比如初犯,第一次犯罪,偶犯,可以根据案情综合因素进行减轻罪行;
7、未成年犯罪,根据未成年保护法,这种也是可以减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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