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责任能否约定由他人承担
侵权责任一般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侵权人、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由第三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
2、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3、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4、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的责任一般由侵权人来承担,但侵权人、受害人和第三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在自愿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6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