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我市于今年1月1日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该保险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的方式,保障范围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起付标准为一个年度内,参保(合)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补偿。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最低50%,最高70%,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作为大病保险工作责任单位之一,充分发挥了资金筹集、核算管理、监督指导等作用。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均为20元。目前,城乡大病保险投保人数449.2万人,投保额8984万元,其中城镇居民66.6万人,投保额1332万元;新农合382.6万人,投保额7652万元。截至10月30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补偿8124例,共计4722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已补偿1422例,共计623万元,赔付率为47%。新农合已补偿6702例,共计4099万元,赔付率为5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补偿524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补偿4381元,最高补偿76263元;新农合人均补偿6116元,最高补偿140751元。补偿后参保人实际报销比例城镇居民达到59%,新农合达到53%。
另悉,市财政去年启动了新“助保工程”,截至今年11月28日,全市共为880人办理了助保,助保金额1419万元,解决了他们养老的后顾之忧;今年,我市连续第10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此次调待共增发养老金5.79亿元,我市企业退休职工人月均养老金水平将达到1592元,比调整前增加182元;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迎来首次提标,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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