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需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和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买方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过户时,需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购房者按时归还贷款并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手房买卖双方在确定购买意向后,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了首付款和贷款的比例及支付方式等条款。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
2、办理贷款
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需注意的是有些银行会只接受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而有些银行则没有要求,因此购房者在评估前要先咨询贷款银行。
3、过户
二手房过户时,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4、放款
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全部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二手房过户是指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根据我国《房屋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二手房过户需要经过以下手续:
1.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双方通过房屋中介或者自行协商达成房屋买卖合同,明确房屋买卖价格、房屋交付日期、付款方式等条款。
2. 房屋评估:由房屋中介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的价格。
3. 房屋过户登记:双方到当地房屋管理局进行房屋过户登记,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评估报告等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
4. 房屋交接:双方在房屋过户登记完成后,进行房屋交接,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
5. 户口迁移:买方需要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以便顺利过户。
6. 缴税过户:双方需要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3%缴纳契税,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缴税过户。
7. 银行贷款过户:如果买方在银行有贷款,需要提前到银行进行贷款过户,将贷款记录转移至买方名下。
以上是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手续,如果过程中出现纠纷或者问题,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二手房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和办理贷款手续。买方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和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办理贷款时,买方需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并咨询贷款银行。过户时,买卖双方需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放款后,购房者需按时归还贷款,并到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如果过程中出现纠纷或问题,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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