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迁房交易的具体流程介绍
1.核实身份:
安置房对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购买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选房顺序号单原件;购房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委托人,则需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委托书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选房顺序号单的原件。
2.选房确认:
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公示:
选房过程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且还会将选房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对选房过程进行监督和公开报道。
4.结算领房:
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选房确认审批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
二、动迁房买卖的优势
动迁房买卖有如下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三、动迁房买卖会有增值税吗
动迁房买卖会有增值税。买卖动迁安置房和普通住宅税费缴纳一样,需要缴纳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动迁安置房需满3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判断年限的标准为:小产证自登记之日起满3年或者大产证自登记之日起及动迁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共同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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