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日噪音扰民时间规定如下:
1、社会生活类的噪音可以向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判断是否是噪音的方法是,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而超过这个音量时,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噪声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则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
3、当事人可与噪音的制造者协商处理,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为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造成噪声环境污染的,还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污染噪音污染赔偿标准:
(1)特殊住宅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
(4)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的噪声标准为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超过以上分贝数的声音属于噪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噪音扰民的相关规定
《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噪音扰民的这个问题现在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生活当中,只不过是大多数的人虽然对这种扰民的现象非常的反感,但都没有主动的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最常见的就是城市跳广场舞的这部分市民,有很多人都是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场合的制造各种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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