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原理,能够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行为或者文件主要有股东的出资行为、以股东名义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文件。在一个规范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以上证明股东身份的行为或者文件应该是一致的,但实践中恰恰相反。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认定的真正问题或者说难点就在于在上述行为及文件出现冲突时如何选择一个最合理的认定标准。
司法实践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认定的纠纷,根据其是否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之外的第三人,可以分为公司外部纠纷和内部纠纷。公司外部纠纷主要指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股权受让人、股权质押人等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所发生的法律纠纷。公司内部纠纷主要指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公司之间所发生的法律纠纷。在认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时,应该根据不同纠纷的特征和解决需求适用不同的认定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5、依法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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